广大种植户:
为维护农场及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创造有序健康的经济秩序,现将土地承包收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尚未交清2018年、2019年土地承包费的承包户请尽快到管理区办公楼一楼阳光收费大厅交清欠款,截止到2019年11月29日17:00仍未交清土地承包费欠款的,视同原承包户自动放弃土地承包权,农场将按照土地承包政策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收回原承包户承租的土地,另行发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原承包户自行承担。
2、2017年及以前年度有欠款的土地承包户请尽快到办公楼一楼阳光收费大厅交清欠款或到管理区会计室签订还款协议书,按照协议约定偿还欠款;2019年11月29日前拒不签订还款协议或不按照协议约定偿还欠款的,视同原承包户自动放弃土地承包权,农场将按照土地承包政策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收回原承包户承租的土地,另行发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原承包户自行承担。
3、2020年农场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期间未按农场规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交清土地承包费的(承包费缴费人须与合同签订人一致),视同原承包户自动放弃土地承包权,农场将按照土地承包政策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收回原承包户承租的土地,另行发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原承包户自行承担(2020年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黑龙江省红卫农场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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